卧龙包头永磁电机产业园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一次)
卧龙包头永磁电机产业园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卧龙电驱(包头)永磁电机有限公司委托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卧龙包头永磁电机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卧龙包头永磁电机产业园。
项目选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土永磁电机产业园(机场高速以南、210过道以东、春华路以北、朝阳路西侧)。
建设内容:项目拟新征土地约200亩,新建四座生产厂房及办公生活配套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达到年产 52000 套新能源汽车电机、32000 台低速大功率永磁电机、1300 台风力发电机、2 万吨铸件、400MWh 储能系统集成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卧龙电驱(包头)永磁电机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裴植 联系电话:15847291565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直接填写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2、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3、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特此公告!
卧龙电驱(包头)永磁电机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2日